2018年1月15日,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简称:大冶有色)从湖北省文明委领回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奖牌和证书。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中大冶有色继续保持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全国文明单位是单位在“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”等建设方面相互促进,协调发展,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,每三年为一届。在大冶有色上下的共同努力下,2015年2月,该公司首次获得这一殊荣。2017年,经过中央文明委的复查确认大冶有色再次保持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同时大冶有色所属控股有限公司、冶炼厂、稀贵厂、物流公司、动力分公司、设研院公司、锦鑫物业公司被评为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