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,为信守服务承诺,实现方针目标,让客户放心满意,检验检测机构特做公正性声明如下:
1.本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,在规定的等级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业务,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机构和外来因素的干预,保证检测行为的公正性。并在本公司网站(www.sydsfjc.cn)作出公开承诺。
2.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等文件,依照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或标准,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,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。
3.本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可靠,无数据或结论性差错,其他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,不出伪证,坚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,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。本公司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负责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4.本公司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,保证及时完成检测任务,如有特殊情况,双方协商确定,保证检测工作的及时性。并保证本公司所有人员不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。
5.本公司检测人员忠于职责,不收受贿赂,严格为客户保密,包括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,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,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。
6.本公司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,进行风险分析,实施相应的管理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7.本公司认真执行检测收费标准,做到规范合理,保证检测服务的规范性。
8.本公司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及时受理、认真调查、客观分析,并在5日内作出明确答复,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。
9.本公司不销售CMA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的任何产品,对所销售产品不出具CMA资质报告。
10.本公司建立和保持《维护公正和诚信的程序》,可避免本公司和本公司员工卷入降低检测能力、服务能力、降低本公司公正性、降低人员判断力或降低运作诚信。
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《公正性声明》中有关公正性的要求,严格执行《维护公正和诚信的程序》,设立监督机制、定期抽查、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客户的监督。
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
2024 年 10 月 31 日